
绥宁新闻网讯 记者1月11日从县人民医院获悉,根据国家卫计委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分级诊疗,完善就诊患者信息库,该院从即日起试行身份证实名制挂号就诊,自2017年2月1日起,一律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号手续。
据了解,实行身份证实名制挂号就诊后,有身份证的儿童请携带身份证挂号,没有身份证的儿童须凭户口本或出生证办理挂号;实名制认证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驾驶证、医保卡、护照、户口本、军人证;出示身份证以外的身份证件办理挂号手续时,需一并提供详细家庭地址。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秦玲玲 付文娟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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