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宁新闻网讯 1月24日,绥宁法院召开2016年度工作总结大会。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2016年,绥宁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共受理各类一审诉讼案件1450件,审结1159 件,审结率为79.9%;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97件,执结856件,执结率为78 %。继续保持省“文明卫生单位”、市“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院第二党支部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院党总支被县委评为“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汉斌对全体干警一年的辛勤付出表示充分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并对2017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过去一年,我们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全面进展,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但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不足。2017年,全院干警一定要鼓足干劲做好以下三件事: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努力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形势新要求;二是要凝心聚力创先争优,努力打造工作特色和亮点,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三是要严格按照院党组制定的“两提一促”活动方案,大力弘扬四种精神,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吴桂菊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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