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绥宁手机报
2017年1月24日 星期二
农历十二月廿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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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天气:多云
【导读】
★我县召开会议传达省“两会”精神
★2017年县委经济工作务虚会议召开
★村(社区)“两委”换届“八个严禁”
★我县30台新能源公交车正式投入运营
★我县出台易地扶贫搬迁购房搬迁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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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要闻】
★我县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两会”精神
1月23日,我县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两会”精神。县委书记唐渊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罗玉梅,县委副书记吴韬、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景甫、县政协主席唐国瑚及县四大家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省人大代表、县委副书记、县长罗玉梅,省政协委员、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李铁军分别传达了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精神和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精神。
罗玉梅指出,这次召开的省人大会议是一次纪律严明的大会,是一次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大会,是一次加强学习的大会,是一次团结胜利的大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学习,把思想统一到省“两会”精神上来;要研究对标政策,把政策利好带到工作中来;要结合绥宁实际,突出重点,把报告精神转化为工作动力。
唐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各种传媒渠道,认真学习贯彻省“两会”精神,尤其是对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计划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工作报告等三个报告要认真研读。省委经济工作报告、省政府工作报告对县一级来讲,是县委、政府工作的施政指南,是对接政策、把握大势的根本遵循,要认真加以研究,切实打好工作主动仗。(向云峰)
★2017年县委经济工作务虚会召开
1月23日,县委书记唐渊主持召开2017年县委经济工作务虚会。会议认真盘点2016年全县经济工作,客观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科学谋划2017年发展思路和举措。
县委副书记、县长罗玉梅,县委副书记吴韬、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景甫、县政协主席唐国瑚及县四大家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商务和经信局、县小康办、县扶贫办、县绩效办等部门负责人工作情况汇报。县四大家班子成员围绕去年重点经济工作怎么看和今年经济工作怎么干进行了讨论发言,大家谈认识、谈观点、谈思路、谈举措,积极建言献策。
就如何做好2017年经济工作,罗玉梅指出,一是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埋头苦干,夯实基础。要打好基础,切实加强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城市建设、干部作风建设。二是坚持找准特色发展的定位,发挥优势,振兴实体经济。竹木加工等传统产业要加快转型升级;新能源、中药材、矿泉水等新兴产业要做大做强;大力发展杂交水稻制种、青钱柳、绞股蓝、油茶等产业,实现高效农业。三是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要进一步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核准好脱贫人口数据。四是坚持绿色发展的基本要求,做到守住底线。要抓好交通安全、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公路安全,做好造林绿化工作。五是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我们的永恒追求,熟悉经济工作。要紧跟经济发展要求,及时更新知识,努力实现领跑。罗玉梅还就春节期间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唐渊充分肯定了与会人员提出的发展意见和建议。唐渊指出,2016年全县经济呈现出“缓中趋稳、稳中向好、好中趋强”态势。2017年县域经济发展将筑底回升,进入上升通道。就2017年经济工作怎么抓,唐渊强调,一要把握好“三个基本要求”,即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实体经济优先的总方向、坚持项目带动。二要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人大、政协“两会”精神要求,着力打好脱贫攻坚、转型升级、环境治理“三大战役”。三要做好调、争、干、严、早“五个字”文章。“调”就是要调结构、调速度,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争”就是要立足岗位职责,争先创优;“干”就是要围绕项目、产业、招商,苦干实干;“严”就是要坚持从严执法,坚持内部管理从严;“早”就是各项工作要谋划早、动手早、起步早。唐渊还就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做了强调。
县政府组成部门、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小康办、县扶贫办、县绩效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湘商产业园区、县房产局、县城投办、县农开办、县移民局、县委督查室、县委政研室、县政府办综合组等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向云峰)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坚决落实“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3.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4.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5.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6.严禁村(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7.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8.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对违反“八个严禁”的行为,露头就打,从快从严、决不姑息。
【春风行动进行时】
★游庆康深入红岩镇盐井村开展节前慰问
1月20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游庆康在红岩镇党委政府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该镇盐井村看望困难群众,并送上鱼、猪肉、春联等节日慰问品,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他们心坎上。在走访慰问中,游庆康先后走访慰问了红岩镇盐井村困难群众莫海皮、石善志、侯章雷等困难群众。每到一户,都与慰问对象亲切交谈,问寒问暖,详细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及存在的困难,鼓励他们勇敢面对困难,坚定生活信心,并嘱咐随行的干部要多关心他们的生活,要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让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在与困难群众的交谈中,游庆康详细了解困难群众发展生产情况、脱贫致富情况,他要求镇和村负责人要发挥主导作用,注重带领村民发展生产,提高脱贫致富能力、争取早日实现致富梦想。(龙宪智)
【民生资讯】
★我县30台新能源公交车正式投入运营
1月23日上午,30台电动公交车正式投入运营,标志着绥宁公交进入了绿色、低碳、环保的新能源时代。县委、县政府把提升公交便民利民水平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专门投入300多万元用于购置新能源公交车。投入运营的30台新能源公交车主要分布在1路、2路、3路、6路公交线路,其中1路、2路各10台,3路、6路各5台。此外,还将保留18台老式公交车,继续在路上为广大市民服务。据介绍,此次投入运营的电动公交车与传统公交车辆相比有许多优点。比如启动时动力足,噪音少;全自动化,操作简洁、省力;车内装有冷暖式空调,乘坐更加舒适等。(秦玲玲)
【扶贫政策】
★绥宁县易地扶贫搬迁购房搬迁实施办法(试行)
为多途径帮助贫困户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和发展条件,推动城镇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整村同步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绥办发〔2016〕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基本原则
1.坚持政策引导、群众自愿。2.坚持程序规范、对象精准。3.坚持产权明晰、群众受益。
>>>>购房搬迁对象
1.全县范围内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社会保障兜底对象除外)。
2.与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同自然村、组实行整村搬迁的同步搬迁户。
>>>>房源选择
1.全县范围内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安置房。
2.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
3.乡镇政府在区域内(长铺子乡、长铺镇不得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组织房源)组织的符合房源组织条件的存量房(包括商品房、个人存量房)。
4.搬迁户自找的房源。
>>>>购房条件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户选择购房搬迁需符合以下条件:
1.自筹购房资金来源有可靠保障,不因此返贫、延缓脱贫;
2.迁住地就业和生计有可靠保障;
3.家庭自我发展能力强,有相应可预期的稳定的收入增加渠道;
4.现住房必须拆除,并复垦为耕地;
5.同步搬迁户没有做到整村搬迁的不能实行购房搬迁。
>>>>操作流程
1.宣传发动。2.农户申请。3.村委会初审及公示。4.乡(镇)人民政府入户调查及公示。5.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6.公示。7.选择房源。8.协议签订。9.产权登记。10.发放购房补助。
>>>>房源组织
1.由县住建局负责在县城适合地段选择新建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实行限价供应,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由县联席办负责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征集二手房作为房源,买卖双方自行议价,房源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五证齐全;②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居住条件良好;③空置房源;④小产权房不得作为安置房源。
3.乡(镇)人民政府在本乡镇范围内(县城规划区除外)组织房源,房源需符合以下条件:①土地使用合法、规划合法;②产权清晰;③建筑安全无隐患;④房源为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必须“五证齐全”。
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安置户也可按上述条件自行寻找房源。
>>>>补助标准
1.易地扶贫搬迁家庭选择搬迁至县城的,房屋面积不得超过人均25㎡,最多每户增加25㎡生产性用房,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标准为1120元/㎡,同步搬迁户每户补助2.5万元。
2.易地扶贫搬迁家庭选择搬迁至乡镇的,房屋面积不得超过人均25㎡,最多每户增加25㎡生产性用房,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偿标助为1000元/㎡,同步搬迁户每户补助2万元。
3.易地扶贫搬迁户拆除旧房、复垦为耕地,在办理安置房产权手续后6个月内拆除旧房,并交由乡村统一复垦为耕地,凭国土部门验收依据,建档立卡人口按每人1万元奖励,自找房源的按每人8000元奖励;同步搬迁户按每户10000元奖励,自找房源的按每户5000元奖励。
>>>>购房政策优惠
1.二手房。县内居民提供符合条件的房源出售给搬迁对象,交易环节的契税按规定全额缴纳,由财政全额补贴,产权办证费用减半收取。房源主在房屋转让 3个月内另行购买县城新建商品房的,享受本条同等政策。
2.商品房。购房搬迁对象选择购买县内存量商品房的,交易环节契税按规定缴纳,由财政全额补贴产权办证各项规费。
3.搬迁户住满10年后,房屋可进入市场进行交易,10年内私自买卖的一律无效,国土、房产、税务等部门都不得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县政府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相关责任,房屋产权人不得重新享受国家住房保障有关政策。
>>>>安置政策优惠
1.土地权属。购房搬迁对象搬迁后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后,可以采取转包、出租、股份合作等形式经营,收益归原承包户所有。同时继续享受政府各项支农惠农补贴和退耕还林等政策。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仍归原房主使用管理,但国家政策有调整的,按国家政策办理。
2.就业政策。积极组织购房搬迁群众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青壮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促进更多购房搬迁群众实现转移就业。
3.户籍和社会保障政策。群众搬迁购房后是否保留农村户籍或转为城镇居民尊重其意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属地管理,与当地城镇居民按政策规定享有同等社会保障政策;保留农村户籍的,其在原住地享受的政策不变,由搬出地、迁入乡(镇)安排做好转移接续工作。
>>>>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县政府办公室)政策详情请见
http://www.hnsnnews.com/Info.aspx?ModelId=1&Id=19111。
【热点聚焦】
★纪检新规:严重违纪审查24小时内通知亲属
日前,《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发布。《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明确,立案审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接受组织审查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这是纪检机关实现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的一部党内法规。
>>审查谈话调查取证应全程录音录像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明确,纪检机关在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这些规定既突出了监督执纪特色,又与正在制定的国家监察法相互衔接和配套,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审查过程严禁侮辱打骂变相体罚
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对纪检机关执纪审查、调查取证的工作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要求纪检机关在审查过程中,严禁对被审查人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被审查人端正态度、配合调查。审查应当充分听取被审查人陈述,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
>>建立打听案情等登记备案制度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对纪检机关的内控机制作出了规定,强调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发现审查组成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直至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审查组借调人员,一般从审查人才库抽选,实行一案一借。
>>严肃处理办人情案等行为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对纪检干部越权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接受请托、干预审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以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涉案款物,接受宴请和财物等违纪行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央视)
【健康生活】
★饭后闭目养神可护肝
古人言“养生贵在养神”,经常排除杂念、静养心神、闭目休息,是一种调养精神的简便方法。闭目养神能养阴去燥,特别是饭后闭目20分钟,可护肝消食。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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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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