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绥宁手机报增刊
2017年7月1日 星期六
农历六月初八
★关于给予丁湘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通报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成员单位:
6月30日晚上,正当全县启动防汛Ⅱ级响应、气象预报全县将降大暴雨、黄鳝水水库溢洪道过水的关键时刻,作为该水库行政责任人丁湘,没有按照防汛纪律要求值班蹲守,擅离岗位,根据绥纪发[2009]8号《关于进一步严肃防汛抗洪纪律的规定》的规定,给予丁湘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副书记岗位,并责成县防汛办对水库业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绥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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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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