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 9月10日上午10时,我县境内最后一座非公路龙门架被依法拆除,这是继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亮剑”行动以来,针对路域环境整治的再次“亮剑”,受到当地百姓的好评。
该处龙门架位于国道356线1532K+200M处,属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建设高度5米,横跨道路长15米,因年久失修,龙门架基础及骨架部分已经生锈风化,存在重大的道路安全隐患。经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多次上门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的宣讲,当事人也认识到了龙门架存在的严重危害,积极配合拆除工作,终于将此处安全隐患消除。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2021年1月成立以来,针对路域环境进行全面整治,今年共查处占用公路用地违法行为36起,拆除非公路标志24起,制止打场晒粮218起。通过路域环境整治行动,维护道路的畅通安全,提升路容路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刘长宁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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