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第19个国际档案日主题“档案与时代同行”,现面向社会征集作品,把“藏在柜子里的记忆”变成“走得进生活的档案”。
一、征集内容(用真实事例说话)
1.我用档案办成事:通过户籍、工龄、知青/招工/退伍、学籍、职称、婚姻、房产、山林土地权源等档案材料,解决实际问题的亲身经历。
2.我家传家“宝”:老地契、族谱、奖状、书信、日记、老票据、老照片等背后的家族史与家风故事。
3.绥宁记忆线索:与县城变迁、村落沿革、老厂矿/学校/卫生院、重要工程、民俗非遗等相关的民间文献/老照片/口述线索(可作民间档案征集线索登记,是否复制或征集另按馆藏制度办理)。
4.兰台一线故事(面向档案员/档案工作者):查档服务、抢救整理、档案收集、数字转型中的典型事迹与职业体悟。
二、作品形式与基本要求(文字或短视频,二选一即可)
1.文字稿
体裁不限(记叙文/随笔/口述整理均可),2000字以内为宜;
写清:时间背景 → 涉及哪类档案 → 关键过程 → 结果/启示;
须为本人原创或已取得当事人合法授权,不得涉密、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与合法权益。
2.短视频
时长:1—3分钟(最长不超过5分钟);横屏16:9或竖屏9:16均可;
格式:MP4(H.264),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面稳定、声音清晰;
内容:可用口述讲述+老照片/老物件特写(涉密公文原文、他人身份证号/账号等敏感信息务必打码);要求原创/授权、导向正确、不涉密。
三、报送方式(请按通道投送,便于归档与联系)
邮件/文件命名:【我与档案的故事】+姓名+单位/乡镇+《作品标题》
正文务必附:姓名|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是否同意在本次活动宣传中公开发布(是/否),短视频直接挂附件或放网盘(附提取链接),勿直接把大文件硬塞微信对话框。
纸质/实物线索可送至:绥宁县档案馆接收利用部,现场填《线索登记表》。
咨询电话:0739-7611719
截稿时间:2026年7月15日
四、使用与展示
投稿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可在本次国际档案日宣传范围内(公众号、展播展板、汇编简本、县级媒体联动等)编辑、脱敏后刊发/展播;超出范围使用另行征得同意。
主办方有权对来稿作必要文字校改与信息脱敏(隐去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
说明:本征集以宣传展播与线索登记为目的;如确有意愿将原件/复制件纳入馆藏征集,县档案馆将另行按制度办理手续、出具接收凭证。本活动为公益性宣传,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活动名义收费或承诺有偿发表。
绥宁县档案局绥宁县档案馆
2026年6月3日
来源:绥宁县档案局 绥宁县档案馆
编辑:秦玲玲
本文链接:https://wap.hnsnnews.cn/content/646040/96/15974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