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日期的决定
(2026年1月15日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21日至23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绥宁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绥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3.审查绥宁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4.审查绥宁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绥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绥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通过《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补选办法(草案)》;
9.补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名;
10.补选县人民法院院长;
11.补选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
12.审议通过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草案;
13.通过有关决议;
14.其他。
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日期,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来源:绥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者:绥宁人大
编辑:龙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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