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平安法治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应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和汛情发展趋势,按照《绥宁防汛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县应安委决定:自4月20日18时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和抢险力量预置等工作,突出抓好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城市低洼地带、中小型水库、切坡建房点、尾矿库、非煤矿山等巡查防守工作,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早转、应转必转、应转尽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
绥宁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来源:绥宁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黄生勇
本文链接:https://wap.hnsnnews.cn/content/646048/64/15856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