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关于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响应的通知
2026-05-20 06:05:04 字号:

各乡镇平安法治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应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应对近期持续强降雨过程,县应安委根据当前防汛形势,按照《绥宁县防汛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县应安委决定:自5月20日03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和抢险力量预置等工作,突出抓好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城市低洼地带、中小型水库、切坡建房点、尾矿库、非煤矿山等巡查防守工作,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

绥宁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

来源:绥宁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秦玲玲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