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日(通讯员 龙运鹏 潘权)“广大市民朋友们请注意,县城区作为禁放区,将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将依法处罚……”12月26日,绥宁县绿洲广场、文家寨等区域的上空,多架搭载高音喊话器的无人机穿梭盘旋,清晰的禁炮提示声传遍大街小巷、社区院落。这是绥宁县城管局联合长铺镇政府创新宣传方式,以科技赋能城市管理的生动实践,让文明禁炮理念直抵人心。

为进一步巩固禁炮成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县城空气质量,绥宁县近期修订发布《关于在县城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县城建成区东至经发国际、川石电力新村,南至职业中专,西至老化工厂,北至百马滩大桥、袁家团工业园百竹园的全域为禁放区,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放;沙湾、经发国际至长隆美立家建材广场为限放区,特定节日禁止燃放,枫香大道为集中燃放区 。该通告自12月25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政策知晓率实现100%,绥宁在传统流动宣传车、禁炮提示牌等宣传方式基础上,创新引入无人机“空中宣传员”,构建起“地面+空中”全方位、无死角的宣传网络。

“相较于传统地面宣传,无人机具有视野广、机动性强、覆盖范围大的优势,能够轻松抵达人员密集的社区上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让禁炮声音传到每一个角落。”县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投入使用的无人机均配备高清摄像头和大功率高音喇叭,工作人员可通过地面控制台实时操控飞行路线,循环播放禁炮通告内容及安全提示,同时能对违规燃放苗头性问题进行空中巡查预警,实现宣传与管控同步推进。
此次无人机禁炮宣传行动,是绥宁县深化“干部带头、商户尽责、全民参与”共治格局的重要举措。此前,县应急管理局已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超量储存、混存等违规情形,各级干部职工及经营户均签订禁炮或安全承诺书,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 。下一步,绥宁县城管局与长铺镇政府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无人机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宣传值守与管控,对违规燃放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以科技赋能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引导群众自觉践行文明新风,为全县人民营造安全、祥和、清新的节日环境。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龙运鹏 潘权
编辑:黄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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