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宁新闻网讯(记者 唐芳艳 实习生 黄钟 通讯员 龙美灵)12月4日上午,绥宁县人大常委会举行“12•4”国家宪法日集体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亮明出席并领誓,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子玖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卿笃林以及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部分住绥省、市、县人大代表参加宣誓活动。
上午9时,宪法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全体人员庄严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全体宣誓人员列队整齐,高举右拳、庄严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言,彰显着对宪法的尊崇和敬畏,诠释着忠诚履职的承诺。
此次宪法宣誓活动,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激励机关干部职工忠于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为更好服务绥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唐芳艳 黄钟 龙美灵
编辑:黄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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